多媒体教室是学校进行现代化教学的场所之一,为了保证学校多媒体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,提高多媒体教室的利用率,特制订多媒体教室的管理制度及使用须知如下:
1. 多媒体教室是学校多媒体教学的专用教室,教室内的多媒体设备不得用于召开聚会、娱乐等活动。
2. 管理人员必须保障多媒体设备处于良好状态,并根据教学安排,做好所需设备的检测准备工作,协助和指导任课教师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
3. 教师应正确使用计算机,多媒体讲台,投影仪设备。多媒体主机必须使用遥控器打开,不得使用其它外力打开。(注:非正常使用遥控器下打开设备,管理人员将不予提供设备使用与连接问题处理,如有损坏,则按照原价赔偿)多媒体主机遥控器(包括新配备的多媒体主机遥控器)与空调遥控器以系部为单位统一去后勤处领取,学期末统一归还。如有丢失,则按多媒体遥控30元,空调遥控器20元赔偿。
4. 新配备投影仪的幕布遥控器已钉在黑板隔壁的墙上,该课室遥控器只对应该课室投影仪幕布,请叮嘱各系部老师使用完毕后务必放回原处,如有丢失,系部则按50元赔偿。
5. 投影仪与电脑连接线不得随意拆卸,老师上课之前可先进行测试,有问题需及时报修,不报修则默认为可正常使用,测试发现连接线损毁需更换的,由上节课授课教师承担换新费用。
6. 空调使用时间严格按照电教中心规定时间使用,不得私自使用手机等设备使用。
7. 使用时,严格按仪器设备的操作规范操作,时刻注意仪器设备运转情况,一旦有故障,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处理,并详细说明出现故障的原因;若当时不报告,事后发现时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负责。
8. 教师不得自行在计算机上安装和卸载系统软件,如需安装其它软件必须征得主管人员同意,不准安装有损计算机系统的恶意软件。
9. 未经同意,不准擅自改动仪器设备的连接线,不得擅自移动或拆卸任何仪器设备,不准擅自把仪器设备拿出室外使用。
10. 使用结束,应按操作程序关闭电源(特别注意:关闭投影机后不得立即关闭总电源,须等投影机散热结束后,指示灯不再闪烁后才能关闭总电源,否则会严重缩短投影机的使用寿命!)
11. 多媒体课室使用结束后,任课老师应将电脑,投影机,投影幕布灯,风扇、照明等设备切断电源,关好门窗,方可离开课室。
12. 无特殊情况不能关闭总电源,如遇特殊情况收到通知后方能关闭。